MinIO 採用 GNU AGPL v3 和商業許可雙重授權。

GNU AGPL v3 專為正在開發符合 GNU AGPL v3 授權的開源應用程式且能夠自給自足的開發人員而設計。它功能齊全。如果您透過網路散佈、託管或建立 MinIO 軟體的衍生作品,則 GNU AGPL v3 授權要求您也必須在相同的 GNU AGPL v3 授權下散佈組合作品的完整、對應原始程式碼。無論您是否修改 MinIO,此要求均適用。請參閱此處的授權或查看以下常見問題解答。

提供商業許可。

企業級物件儲存產品專為需要授權和嚴格 SLA 的任務關鍵型環境而設計。商業版本包括所有企業級物件儲存功能、四小時 SLA、賠償、可選的年度架構和安全審查、無限個緊急按鈕以及企業許可和訂閱協定中詳述的其他好處。

GNU AGPL v3 是「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 v3」的縮寫。它是經過自由及開放原始碼軟體(FOSS)許可,並由自由軟體基金會開放原始碼促進會認證。您可以透過 MinIO 原始程式碼或在https://gnu.dev.org.tw/licenses/agpl-3.0.en.html取得 GNU AGPL v3 授權副本。


當您透過網路託管或散佈 MinIO 時,AGPL v3 適用於您。任何散佈或複製修改過的或未修改過的 MinIO 軟體都必須符合 AGPL v3 授權中指定的義務。您必須將原始程式碼、完整許可證文字和原始版權聲明與物件程式碼一起包含在內。

我們建議參考自由軟體基金會對 GNU AGPL v3 授權的解釋。


建立 MinIO 的組合或衍生作品要求所有此類作品都必須在相同的授權下發布。

如果 MinIO 原始程式碼包含在同一個可執行檔中,則它們絕對組合在一個程式中。如果模組設計為在共享位址空間中連結在一起運行,則幾乎肯定意味著將它們組合到一個程式中。

相比之下,管道、通訊端、RESTful API 和命令列引數通常是兩個獨立程式之間使用的通訊機制。因此,當它們用於通訊時,模組通常是單獨的程式。但是,如果通訊的語義足夠密切,交換複雜的內部資料結構,那麼這也可能是將兩個部分視為組合到一個較大程式的基礎。

僅將 MinIO 軟體聚合到您的散佈中不構成衍生作品。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GPL 常見問題解答


如果您有疑問,我們建議您與自己的律師聯繫以尋求法律建議。從 MinIO 購買商業許可可從 MinIO 軟體中移除 GNU AGPL v3 義務。

MinIO 標誌和文字標記是 MinIO 的代表。請遵循以下標誌使用指南。

版本 1.0

簡介

MinIO 在 AGPL v3.0 授權下 100% 開源。如需更多關於授權合規性的資訊,請按一下此處

本文件概述 MinIO 專案關於其商標使用的政策。任何對 MinIO 商標的使用都必須符合本政策。在本政策中,「商標」指的是 MinIO 的文字商標、服務標章、標誌、商業外觀、產品名稱、服務、業務以及公司名稱。

MinIO 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 MINIO 名稱、MinIO 鸛鳥圖案、MinIO SUBNET、MinIO KES、MinIO Warp、MinIO DMT 和 MinIO Sidekick。

作為自由軟體精神的堅定信奉者和社群中受人尊敬的成員,我們期望使用者、經銷商和其他社群成員能廣泛使用和改進我們在開源許可證下發佈的產品程式碼。儘管我們的程式碼是開源的,但 MinIO 希望確保其商標仍然是使用者對我們期望的品質和來源的可靠指標。嚴格執行我們的商標權,以便能夠保護我們的使用者免受利用商標進行詐欺的人的侵害,這一點也非常重要。這表示,雖然您在重新發布和修改我們的軟體方面擁有相當大的自由,但即使是開源軟體,您也必須遵守商標法和本政策。平衡這兩個相互衝突的利益並不容易。我們依靠我們的使用者、客戶和社群來幫助我們實現這種平衡。

一般準則

MinIO 商標政策的基礎是商標的一般法律。

MinIO 的設計宗旨是供使用和擴展,而 MinIO 承認社群成員可能需要某種方式來識別 MinIO 產品,但您必須確保消費者不會對他們使用的是官方(經 MinIO 批准)還是非官方產品感到困惑。

您對 MinIO 商標的使用必須始終不會造成混淆。人們應始終知道他們在與誰打交道,以及他們下載的軟體來自哪裡。非由 MinIO 生產或官方授權的網站和軟體不應直接或間接地暗示它們是由 MinIO 生產或官方授權的。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澄清,請寫信至 legal@min.io

您可以做什麼

  1. 您可以在不需獲得 MinIO 的任何進一步許可下,依據適用法律、相關許可條款,以任何方式將從 https://minio.dev.org.tw/download 下載的未經修改的官方二進位檔案發布給任何人。但是,您不得刪除或更改任何 MinIO 商標。在您的網站或其他材料中,您可真實聲明您提供的軟體是未修改版本的 MinIO,並記住本政策文件中詳述的 MinIO 商標使用的一般準則。我們建議,如果您選擇讓您的網站訪客有機會下載 MinIO 二進位檔案,您可以透過我們網站的連結來進行,以幫助確保更快、更可靠的下載。
  2. 您可以在行銷和其他宣傳相關材料中使用 MinIO 商標。這包括聲明個人或組織正在運送或銷售 MinIO 產品的廣告。當然,任何對 MinIO 商標的使用都必須遵守其使用不應造成混淆的首要要求。
  3. 與 MinIO 相關的服務:如果您提供與 MinIO 相關的服務,您可以在描述和宣傳您的服務時使用 MinIO 的商標,只要您不違反這些 MinIO 商標使用的總體準則,或做出任何可能誤導客戶認為 MinIO 與您的組織有任何直接關係的事情即可。
  4. 標誌和商品:您可以製作印有 MinIO 標誌的 T 恤、桌布或棒球帽,但僅限於您自己和您的朋友(即您不會從其獲得任何回報的人)。
  5. 您可以使用 MinIO 商標來真實地指稱和/或連結到未修改的 MinIO 程式、產品、服務和技術。

您不能做什麼

  1. 您不能將 MinIO 標誌放在您商業生產的任何產品上。
  2. 您不能修改 MinIO 的商標、縮寫它們,或將它們與任何其他符號、文字或圖像結合,或將它們納入標語或口號中。
  3. 您不能出於任何目的製作修改版本的 MinIO 標誌。
  4. 您不能以錯誤暗示您產品或服務與 MinIO 有關聯、贊助、背書或批准的方式使用 MinIO 商標。
  5. 您不得將 MinIO 商標用於任何形式的商業用途,除非此類使用僅限於真實和描述性的參考。
  6. 您不得在您的社群媒體帳號名稱和手把中使用 MinIO 商標。
  7. 您可以根據開源許可條款修改 MinIO 軟體,但不得以任何 MinIO 商標重新發布您的修改。例如,您的產品或網站說「基於 MinIO」是不恰當的。相反,為了完全準確起見,您應該將其描述為「基於 MinIO 技術」或「包含 MinIO 原始碼」。您還必須更改產品和二進位檔案的名稱,以減少修改軟體的使用者被誤導為相信它是原生 MinIO 或與我們有關係的可能性。

您需要獲得什麼許可

  1. 如果您打算使用 MinIO 商標作為網站圖示,則需要請求許可。
  2. 網域名稱:如果您想在網域名稱中包含 MinIO 商標的全部或部分,您必須獲得 MinIO 的書面許可。在網域名稱中使用 MinIO 商標的幾乎任何行為都可能會使消費者感到困惑,從而違反任何使用 MinIO 商標都不得造成混淆的首要要求。

您應如何使用我們的商標

  1. 正確形式 - MinIO 的商標應以其確切的形式使用 - 既不縮寫也不與任何其他單字或文字組合。
  2. 附帶符號 - MinIO 商標的首次或最顯著提及應附帶一個符號,指示該標誌是註冊商標 ("®") 還是未註冊商標 ("™");
  3. 歸屬聲明 - 以下聲明應出現在 MinIO 商標使用附近的某處(至少在同一頁面上):「[商標] 是 MinIO Corporation 的[「註冊」,如適用]商標」;
  4. 可區分 - 商標應與周圍的文字區分開來,方法是將其大寫或以斜體、粗體或底線標示。

您不得更改任何 MinIO 標誌,除非縮放它。這表示您不得添加裝飾元素、更改顏色、更改比例、扭曲它、添加元素或將其與其他標誌組合。但是,當上下文需要使用黑白圖形且標誌為彩色時,您可以使用產生黑白圖像的方式來重製標誌。

問題

MinIO 已盡力使其商標政策盡可能全面。如果您正在考慮使用本政策未涵蓋的 MinIO 商標,並且不確定該使用是否會違反 MinIO 的準則,請透過 legal@min.io 與我們聯絡

如果 MinIO 隨時自行決定您對我們任何商標的使用違反本政策,我們可能會撤銷您的使用許可,您必須立即停止對標誌的所有使用。

本政策可能會不時更新。請參閱此頁面以獲取所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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